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政【2020】113号),学校将对2021-2022-1学期期末本科试卷批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即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阶段、学校抽查阶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
(一)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二)内容
1.试卷批改情况。包括:批改是否规范,给分是否有依据,统分是否准确;
2.试卷分析报告。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试卷分析报告模板中的要求进行分析,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客观严谨,是否能从学生学习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等;
3.试卷袋内材料是否齐全。对照试卷归档目录,核查档案袋内材料是否齐全。
(三)要求
1.学院对部门所有试卷批改整体工作负责;
2.充分发挥学院二级督导在试卷专项检查中的作用;
3.各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自查方案,自查方案应该包括组织机构、抽查比例(各单位自己设定)、检查内容及标准、进度安排、责任人及具体要求等内容;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2月31前,将试卷自查方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生工A316张德春,电话:86176085);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方案进行审核;
6.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做好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放入试卷档案袋;
7.各教学单位请于本学期放假(2022年1月7号)前将试卷自查结果、整改结果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生工A316张德春)。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
(一)时间与比例
1.学校抽查时间拟定为2022年1月8日前;
2.抽查比例另行通知。
(二)重点内容
各教学单位对试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三)反馈与整改
1.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学院,并发布试卷专项检查简报。
2.学院根据学校反馈的检查结果对试卷进行整改。
附件:
1. 本科试卷批改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