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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2022-1学期期末本科试卷专项检查通知、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作者:孙耀军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政【2020】113号),学校将对2021-2022-1学期期末本科试卷批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即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阶段、学校抽查阶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

(一)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二)内容

1.试卷批改情况。包括:批改是否规范,给分是否有依据,统分是否准确;

2.试卷分析报告。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试卷分析报告模板中的要求进行分析,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客观严谨,是否能从学生学习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等;

3.试卷袋内材料是否齐全。对照试卷归档目录,核查档案袋内材料是否齐全

(三)要求

1.学院对部门所有试卷批改整体工作负责;

2.充分发挥学院二级督导在试卷专项检查中的作用;

3.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自查方案,自查方案应该包括组织机构、抽查比例(各单位自己设定)检查内容及标准、进度安排、责任人及具体要求等内容;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2月31前,将试卷自查方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生工A316张德春,电话:86176085);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方案进行审核;

6.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做好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放入试卷档案袋;

7.各教学单位请于本学期放假(2022年1月7号)前将试卷自查结果、整改结果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生工A316张德春)。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

(一)时间与比例

1.学校抽查时间拟定为2022年1月8日前;

2.抽查比例另行通知。

(二)重点内容

各教学单位对试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三)反馈与整改

1.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学院,并发布试卷专项检查简报。

2.学院根据学校反馈的检查结果试卷进行整改

附件:

1. 本科试卷批改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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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院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报告和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