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画像”实施方案》(教督〔202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5〕638号)和学校党政年度工作部署,现将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数据采集结果将直接作为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分 析、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及相关政策制定的核心数据,事关高校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导向。同时本次数据填报结果将作为我校本年度专业建设质量报告的数据依据。请各部门全面、客观、认真填报。
二、任务分解
数据填报工作按照二级指标实行分工负责制,填报单位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2)的要求进行填报,责任单位负责该项指标审核工作,填报单位负责该项指标采集工作;其中表8-1涉及多个责任部门共同完成的数据,分别填报补充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录入系统。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基础数据录入与审核(12月2日-8日)
平台中,表1-1、1-2、1-3、1-4、1-6、4-1、4-2、4-3、4-5、4-6、5-1、5-2、6-4、7-4、7-10属于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优先录入系统中。考虑到基础数据表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
(1)关键步骤一:12月3日前,完成表1-1、1-2、1-3、1-4。
主要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组织部。
(2)关键步骤二:12月6日前,完成表4-3、4-5、4-6、5-1、5-2、6-4。
主要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3)关键步骤三:12月8日前,完成表1-6、4-1、4-2、7-4、7-10。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第二阶段:其他数据录入与审核(12月9日-12月22日)
根据任务分解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2)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https://data.hnuahe.edu.cn/page/site/login)完成相关任务。
各部门完成数据填报与审核以后,请于12月22日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善知楼A224)。
主要责任单位:各承担数据填报任务部门(见附件1)
3.第三阶段:数据梳理(12月23日-12月31日)
数据梳理、汇总,初步形成数据报告,召开责任部门专题审核会对关键数据进行分析。
主要责任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4.第四阶段:数据上报阶段(2026年1月1日—1月10日)
各项数据确定无误后,向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提交数据。
主要责任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5.第五阶段:质量报告撰写阶段(2026年1月11日—1月16日)
撰写并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主要责任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报送填报人员。为保障数据填报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数据填报责任人(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和一名数据填报人(主任科员),于12月2日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4)。并及时加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微信群,群二维码。

2.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填报数据是教育部对学校办学情况、专业建设情况的重要支撑数据,各填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充分掌握数据,全面填报,注意当年填报数据与历年填报数据的连续性、相关性,对变动较大的数据填写情况说明,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部分数据相同时间节点、相同统计口径的数据须与高基表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进行书面说明。
统计时期:数据指标统计时期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统计,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
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
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自然年: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联系人:陈英(15824822815)
办公地点:善知楼A224
邮箱:pingguban@hnuahe.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